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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

主讲老师:  

培训时长:面议

课程价格:面议

时间地点:
支付保障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医院会计制度的最新变化

一.流动资产核算的最新变化

货币资金核算的最新变化

短期投资核算的最新变化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最新变化

存货的最新变化

待摊费用的最新变化

二、非流动资产核算的最变化

长期投资核算的最新变化                                  

固定资产核算的最新变化

无形资产核算的最新变化

其他资产核算的最新变化

三、负债核算的最新变化

流动负债核算的最新变化

长期负债核算的最新变化

四、收入核算的最新变化

收入范围的调整

(二) 核算科目的调整

五、成本费用核算的最新变化

成本费用核算范围的调整

核算科目的调整  

六、净资产核算的最新变化

核算方式变化

具体核算科目变化

七、医院财务报表的最新变化

报表种类的变化

报表结构内容的变化

第二部分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医院在2011年7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适用,下同)或2012年1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适用,下同)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的几个方面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类。

(四)收入支出类。

三、按照新制度对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一)调整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事项。

(二)追溯确认待冲基金。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四)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五)调整坏账准备。

(六)冲销开办费。

四、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五、会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的医院对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

(三)医院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第三部分  新《医院会计制度》新设和有较大变化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类

(四)收入类

第四部分   新《医院会计制度》增加和有较大变化的会计报表解读


【课程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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